近日,北京海淀法院判处7名新浪微博职工犯有非国家作业人员受贿罪,周某犯有非国家作业人员行贿罪。在新浪微博作业的7名作业人员,使用其职务便当,在收取了一文明公司法人代表周某16.6万余元的“好处费”后,为周某供给的新浪微博账号进行违规解封、请求“加V认证”、平移粉丝、批量注册等操作。
周某:北京一家文明公司的法人代表,2012年6月至9月间,周某给予微梦创科网络科技(我国)有限公司(新浪微博公司)职工等人钱款合计人民币166160元,请求上述8人为其供给的新浪微博账号进行违规解封、请求“加V认证”、平移粉丝、批量注册等操作。
法院一审判处周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,新浪微博多名涉世职工别离获刑6个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,适用缓刑。
文章来历:北京晨报